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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7 第三次伴娘今天是我人生第三次当伴娘,也是最后一次啦。我师傅跟师娘的婚礼,嗯。
其实前两次都是凑人数,一次是玉足的哥哥结婚,我提个小包接红包,而我现在的婆婆一堆满手就向我冲过来。
第二次是玉足的好朋友,也就是所谓的兄弟,然后我就吃饭的时候在主桌就坐。由于前一天才被邀请,所以实在找不到黑色以外的衣服,索性就穿了一条牛仔裤外加羊毛衣,吃完酒去跟朋友打麻将的时候他们的评论是:穿成这样打麻将都嫌寒碜。
这次师傅给我买了一件非常正式的小礼服,效果很惊人。
至少我这种正三角形的身材穿这玩意儿还不错(自我感觉),当时在家试衣,一上身的时候玉足就叹了一口气说,人果然是需要收拾的!(我非常喜欢用收拾这个词代替打扮)
然后我把自己能招呼出来的东西全部招呼到出来了,打造了一个很廉价的礼服形象。。。
ps:暖宝宝真的很好用 November 21 68天倒计时。 今天喜宝问我婚礼筹备的怎么样。 吸气。 不怎么样。。。 基本上半个月前还把希望寄托在我妈跟婆婆的身上。 后来突然意识到这是白日做梦。 于情于理,如果需要与众不同的婚礼,基本上也都是新娘一个人在策划的。 而我的“婚礼基本常识”是大概十天前在办公室同事帮我恶补的。。。 我应该自己策划一个吗? no,婚礼要量力而为,既然男方无预算女方没精力折腾。。。我想那就这样吧。 当然我不能很清高的说我对婚礼无所谓,坦白说我也觉得盛大的婚礼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蛮好的。 不过有个前提是,它不是我策划的!!既然一切都是我安排的,一切的发生都是我预料到的……请问这有啥值得回味的?这种美好的记忆是作为导演而不是作为新娘的吧。。。我不要。。。 我梦想的盛宴,就应该像做梦一样,只需走近它,然后自然而然铺陈开来。 好吧我承认我在做白日梦。 所以我不会感到失望,人不应该对不切实际的幻想失望。 关于照片: 鉴于妈妈拼命要求要拍婚纱照,所以我盛情邀请bono学长帮我拍一套。 找熟人拍照片的最大好处其实并不是省钱,而是我希望婚纱照能正经且真实一点。 至今为止看别人的婚纱照都是看一次雷一次的,拜托,婚纱照又不是上时尚杂志,拍得再漂亮不像本人有个p用?! 朱德庸有句话说得非常刻薄,他说,男女为了掩饰已婚的事实,才去拍这种自己都认不出自己的结婚照。 我想我俩的俩大饼脸对bono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不过还是对他非常有信心的。 另外,我想顺便配上一些恶心的文字讨好我的母亲大人以求跟她骗一点预算。 关于婚纱: 我没有婚纱情结,更没有恋物癖。 结婚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情,正是这样婚纱这种东西被我列入最不值得拥有的行列。很令人讨厌的个性对吧。 关于酒席: 基本上我会问朋友想不想来。 我希望在场所有人都抱着分享某个神圣的时刻的目的来参加我的婚礼,而不是如同去交警大队清罚单的心情。 当然这个希望基本上是幻想。我知道。不过至少我邀请的人是可控的。 如果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遇到我,我只是说我会某年某月某日结婚而没说可否赏脸莅临的话,恭喜,你过关了。 当然我更不会请个路人甲,如果我们总共不过吃了几次饭而且还是班搓的话,好,放心,绝对安全,根本无须担心。 其实我从小到大也就那么一点点的朋友。再多也没几多,再少也就这么少。 当然当然,如果你很想来参加这个绝对没有任何花头估计饭菜也不怎么样的婚礼,那就跟我说吧~~ 半年前阿伟没等我正式邀请就说会开车上ly来参加可差点没把我感动得要死。要知道时间是大年初三,很难想象他还有心从厦门跑过来。 还有,一件很幸运的事情,很幸运很幸运,就是喜宝说她可能能参加。 我一定是被保佑的~~~ 婚纱,郭敏,还有她~~ instyle由于今年精简开支,所以书架上面2008的时尚杂志只能找到一本3月份的mina。
当初买这本mina我也考虑了一下,觉得自己不能太脱节于社会所以买了它,买了之后发现不如不买,因为根本没钱去买里面说的衣服。
不过上个月,我还是去买了一本instyle,其实六月份就创刊了,提不起兴趣买。
其实这本书我看了好久了,在机场外文书店,美国版英国版的都有~~
中文版?
其实还不错啦,至少不会每翻一页就看到一个广告,至于其他的东西,不能期望太多。
中国大部分时尚杂志都是copy国外的东西,基本没有本土制造一说,这跟经济生产力有直接联系,不是谁谁谁的错。
如果有本土制造的部分,基本上就是软广告,比如彩妆部分介绍妆面,顺便推销某品牌的产品。
当然同为软广告也有高下之分,有的妆真很难看。
这本杂志的特点是有很多明星穿衣的范本,时尚部分三分之二的内容都是礼服,晚礼服,晚装之类的正式衣着。
嗳,反正欧美杂志就这种调调呗。
彩妆部分完全没有内容可言,非常非常单薄。
11月的专题都是美发,内容空洞无趣,十几页的废话。
所以还是日本杂志比较扎实,很认真告诉你为了跟上潮流,应该具体买啥啥啥样子的衣服……
这样就很好了,晚装,离我们太远了。 November 20 我是幸运儿这是我每隔一阵子就要进行一次自我催眠的一句话:
我觉得自己一定是个天生幸运儿,因为……
因为某女人的意外,成就了我的婚宴。
老实说,我在一个星期之前,总共没花半小时考虑婚应该怎么结。
后来还是某一天我去公司,跟同事聊起结婚的事,才明白原来有这么多东西要折腾。。。
在我记忆中的婚礼吧,好像不过是迎宾——仪式——敬酒——送客。而已。
而且前天我问陈晓飞,我们新历几号请客啊?他说,嗯,让我查一下。。。
现在她请我当她的伴娘。
我说,好的,婚纱礼服借我,化妆师介绍一下,拍dv的也顺便,总之一切都过户给我好了。
而且我去试她的婚纱,除了*围和*围差那么两公分,身材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这不是幸运是什么,呵呵。
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个女生很激动跟我说,你一定要找我当你的伴娘!!
我笑得很僵硬。
我当时想当我的伴娘,大概满意度会很低的。 岚托arashi五个老男人的福,上周终于完成了本年度第一个疯狂的套团。
头三天基本上是疯狂的接接接,接下来两天开始送送送。
在机场或者酒店遇到同事,都会一起感叹为啥arashi的fans都如此寒碜。好像除了看音乐会,上海的其他什么对她们都没有吸引力。
后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会花大笔时间fan一个这么寒碜的偶像团体的人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前途的。。。
当然我也接到一个超级可爱的女孩子。
她从来没有出过国,这次为了岚的巡回演唱会,去了台湾和首尔。而且这次来上海也是两场演唱会全部都看。所谓的超级粉丝可能就是这种人。
她说她最喜欢樱井翔(这人是谁?),我说我能把脸和名字对上号的只有松本润,还是因为他演了道明寺。。。
后来我还帮她打了电话给黄牛先生,她对我感谢了半个多小时。
我跟她说你太客气了,不要这样,我很难做的。她还是笑得很开心。。。
很可爱对吧,可惜可爱跟有前途是两码事。当然凭借可爱找个有前途的男人就又变成一码事了。。。
这个星期我好像又开始套团,粗粗算了算,半个月路费就花了3,4百块,无语了。
搓个杂技都赚不回来。。。
当然有工作总比闲在家里要好得多~~~
其实我很想找个稳定的工作,这样就可以发挥我的数字优势,仔细规划每个月的收支。
比如每个月去看几场电影或者一起在外面吃饭什么的。
但是我每次在机场书店看书的时候就会想,以后我就只有浦东图书馆了。
在浦东图书馆的时候就想,以后一星期都未必能来一次了。
去健身的时候就想,以后只能在晚上跟大家抢垫子了。
去菜场买菜就想以后说不定只能在外面吃饭了。
人生真的就是一场交换游戏。
得到一些必定失去一些。
我经常跟玉足说,像你我这样什么都想要的人,恐怕注定不会快乐。 November 09 补染难得的好天气,让我见一见阳光吧~~~
其实我最喜欢龙岩的天气。夏天有山雨,冬天有暖阳。上海的冬天,一半雾蒙蒙的。但是总比厦门好,嗯,为什么厦门人没有大面积的关节炎呢?我不明白不明白。
不过阳光终于让我见识到长出来的头发跟染过的头发比起来有多明显的不同了。
所以下班之后我就决定补染头发。
从九月份至今,平均每个月染一次,九月染太浅,十月用葡萄红中和一下,十一月又要补染。。我为自己的头发可怜。。
很仔细想到底应该用什么颜色,因为现在的发色根本就已经面目全非。
后来莫名选了第一次染的焦糖色,我可能对那次失败太耿耿于怀了。
补染比全染要难一百倍。
全染的时候可以尽量让染发膏远离头皮,但是补染却一定要死命靠着头皮上染膏。。。一定很伤身子。
而且要很耐心一点点分区啊,上色啊,还有脑后的头发完全不知道如何是好。
全染的时候多舒服啊,就拼命往头上揉完就完事了。
反正好不容易染完了,用了三分之一的染膏。颜色肯定是不一样的,新长的地方是比较深的黄色,然后有3厘米的浅黄色(因为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只上发根黑色的那3厘米,所以原来已经染过的部分也被我同时间上了色,而且因为之前染过伤过,所以上色肯定比新长的头发容易),再然后是黄红混合的咖啡色。。
我还安慰自己,下次补染的时候,正好可以把深的这部分染得跟下边一样浅。。。。 暮光之城刚刚看到桂桂说她看了本书,不咋的。
我这两天也看书了,还是两本。。。深吸气忍住说脏话的冲动,老娘很久没看书了,所以才会选了两本烂书吧。
书名如题。中文版。
其实是看了《暮色》的电影预告片然后看到美国媒体那些完全名不副实的的评论,说是赶超哈利波特,还说简直要到达简奥斯丁。。。然后我就买来看的。
不知道,jk罗琳大妈是否让美国出版界艳羡+不服气很长时间,总觉得他们非常迫切渴望一个美国大妈来跟罗琳大妈别苗头。反正在他们的猛烈鼓吹之下总算捧出个人来。
不过,一点都不刻薄的说,暮光之城距离哈利波特非常非常遥远。看完暮光之城之后我内心突然一阵悲凉,然后问自己,你真的有必要在每个冬天习惯或者冥冥注定要看言情小说吗?
我没有把它放在哈利波特的旁边刻意对比。当我发现自己是在看一部言情之后也并不存有轻视,毕竟,就算是言情小说,其实也有严格的等级划分。。
并不是所有的严肃文学就是上等文学,更不是只要是严肃文学就是优秀的。
就像我并不觉得所有的古典都是好音乐,而我也经常觉得某某流行歌曲很不错。
还有我其实喜欢很多商业片,也经常会不喜欢某些不知所云或者自以为是的文艺片剧情片。
我想自己不觉得暮光之城有多好可能并非翻译的问题,而是因为我是中国人,笑,生在琼瑶长在席绢恋在亦舒,更有无数日本少女漫画提供yy的素材。
这种超帅男猪脚超特别女猪脚的故事框架就已经太平凡了,然后,其实男猪脚一边爱女猪脚爱到要死,一边又想吃她想的要死,另一边女猪脚啥都知道还爱得义无反顾爱得飞蛾扑火的桥段不仅仅可以说“有类似的”正确说来应该是“随处可见”。
我想可能它对美国人来说是稀奇的吧,因为说起东方爱情情人互相暧昧试探忐忑的时候,据说西方人的观点是有爱就上干嘛这么多迂回反复?!
好吧你看,他们相爱却不能那个甚至拥抱亲吻都需要一点一点慢慢让爱德华先生适应就是这个凄美的故事最凄美的地方了。。。叫我如何接受啊。。。。啊?
说真的其实我就是太单纯了,我一直都以为吸血鬼是不用sex的,笑,我想我真的是过分的天真,既然狐狸精需要勾引书生,既然牛魔王可以娶媳妇,凭什么吸血鬼要独善其身呢?
不过电影预告片是好看的,我刚刚又看了一遍,从电视到剧院预告片,全方位各角度,都满喜欢的。
看到爱德华的时候,心想这不是哈利波特里面的塞德里克吗?
看看卡司,果然是。。。
当年看到他的剧照的时候我心里不知道多怨念,明明应该是哈利波特系列里面仅次于年轻时代伏地魔和小天狼星布莱克之后第三帅的人物,却偏偏找了一个英俊版姚明来扮演。
有没有同样觉得他那张脸就是ps过的姚明的同学?请举手~~
不过,看预告片的时候,还是觉得这个吸血鬼很帅。果然女人年纪大了以后就不会只盯着男人的一张脸看了。也许不能说帅,就是,不是汤姆克鲁斯类型的吸血鬼,却是我想象里面的吸血鬼,危险多于美丽。
关于爱德华的美丽,书本里面简直就像唐僧一样,每过一阵子就要强调一下。而他的性格,苍白就如他本人。
还是看电影就好,或许拍起来反而有内容一点。
至于买了书,真的非常后悔,我以后再也不相信亚马逊或者其他什么畅销排行了。
我想,如果我有幸有个女儿,可以等她稍微长大一点。。。。。 November 06 好葡萄和坏葡萄上周末,邀朋友到家里来吃饭。
一个是玉足同学,一个是我们的学长。
然后他们发现,所有人当中,只有我吃大闸蟹是从蟹黄开始吃,而他们都是从脚吃起。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评判八零后。
玉足控诉我,吃清汤粉从肉到蛋到青菜最后才是粉,吃葡萄先挑好的吃把烂的全部剩下来。
然后因为吃法的问题,居然就演变成了八零后的问题。然后就说八零后悲观主义。
我一直觉得随着偶像资料出生年月都变成88,89,90……,关于八零后的讨论就会很顺理成章变成九零后。
逛天涯的时候也觉得九零后已经登上舞台了。
没想到,在浪潮平息如此久远以后,我还是没能躲过。
回想起来我的人生一直也是如此,别人都已经在初中,我还在小学,别人在高中,我还在初中。
我的出生证和档案都曾经被误抄成1985年生,所以可能冥冥中就一直虚长两岁。
然而乐观和悲观,其实无论哪一种,都有可以攻击的方面。我个人不是很在意。
而且,有一点我很肯定,那就是,我才是乐观派的,哈哈哈哈,在座其余三位,却都自觉比我乐观。
那个吃葡萄里理论,是钱钟书的围城里面的,我又不是没看过。
他说,先吃好葡萄的人是乐观主义,因为吃到的每一颗都是葡萄们中最outstanding那一只;先吃坏葡萄的人是悲观主义,因为吃到的每一颗都是最坏的。
我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我在大学的时候还是悲观主义者。中国的家长太喜欢培养危机意识,所以搞得很多小孩像我一样觉得就算风和日丽的时候就要开始准备屯粮过冬。当然,很多名著典故也是这么介绍的。
后来其实也经历了一些事情,到如今就算股票亏得一塌糊涂,跟我妈抱成一团哭的时候也会说,既然以前我们这么穷,也能省吃俭用攒到本金,那有什么好哭的,又不是没有股市就赚不到钱了。。。。
人生里面的四季轮回是不可避免的。只是人生的冬季,是没有公共标准可以衡量的。
小学作文典范里面经常有:***用如此****的态度坚强面对这个****的事件深深打动了我,我也暗暗下定决心,无论未来要经历多少****的挫折和磨难,我都以***为榜样,向他看齐,向他学习!!
说真的,当年我就觉得很可笑。悲伤应该是猝不及防的,人心总有软弱的地方,人总要经历各种际遇,也许就在某一瞬间,它就来了。根本来不及让人把它放在天枰上称称再决定是否要伤悲不是吗。
我很清楚自己还是小p孩的时候,仅仅知道是人tmd就会死,积郁了好几年;还有一次,和表兄弟玩气球玩到炸,哭了整整一夜,只是因为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无常。
我在小p孩的时候真的很酷,不过青春期退化的很厉害,少女基本上都被猪油蒙了心,初中不过就因为被同学排挤,整整两年都在低落,直到初三实在太窝囊了才回暖,高中更无聊,风吹草动都能伤春悲秋。
说少女情怀总是诗的人一定是个男人,阿呸!!一直到大学毕业,感觉自己的四季都是由别人来掌控。
当然现在的我好像比那个阿呸的时期更退化,已经距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十万八千里。我想我这双浅薄的眼睛没见过什么物,至于我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更是一无所知。当然我每天都会想一会,然后对自己说,算了,本来无一物嘛,我是什么东西?我就不是个东西啊~~~这样草草收尾。
唯一明白的就是四季还是会照常更替,问题不是冬天有多冷,而是自己觉得冬天有多冷。
但是我没有修正他们的说法,因为其实,悲观和乐观对我而言只是生活方式的不同。
就像有些动物是习惯屯粮过冬,而有些动物习惯冬眠。
代沟的问题,中国真的很严重。我承认吧,我对这些七十年代末期的人不是没有怨念的。
尤其是,我和玉足差了三届。基本上他的同学还是男尊女卑思想偏多的。
但是我的同学呢,至少我的异性朋友里面比较多是把女朋友摆在平等或者被呵护的位置的。
至于同性,很明显,我觉得我或者我的朋友为男人做家务的动力是I'd like to do it because I like you,但是玉足的女同学让我觉得有一种I have to do it because I am ones gf的意思。
有责任感是好事,是好事~~~但是我觉得既然两个人在一起,责任感就应该是相互的有爱的,而且不应该是我有赚钱的责任你有劳动的义务这样的相互关系。
阿bird借住在这里的一个星期,我真心觉得他真的是一个超级nice的人。非常尊重女性,非常重友情,也非常勤劳,也有自己的追求。我觉得他很明白自己人生的配比应该是多少,也清楚明白的为自己活着。真的很好。
嗯,他是玉足的同学。
玉足的死党里面,真的很少有活得这么自在而却丰满的人。
也许他们是所谓的残缺相吸,而我也许也是残缺s之一
至于清汤粉的习惯,叹气,以我美食家的嘴巴告诉大家:肉,要在第一时间吃才不会被汤泡烂掉或者失去鲜美;蛋,在吃完肉的时候吃正好吸饱水又不会泡出蛋黄渣;青菜再次,正好温度适宜软硬适中;至于干吃粉,这也是我的习惯,因为我真的觉得粉加汤比肉蛋菜美味,而且粉的味道和肉蛋菜不能搭配,能和豆腐配;最后,我不喝汤,不仅仅因为我不爱喝汤,主要是因为我不能接受一口一口喝这么浓郁这么咸腥的东西。
当然,这也是个人口味不同啦。
其实如今ly的清汤粉也不好吃了,连油葱都是工业化产品了。 November 02 不景气也要臭美今天在msn里面看到以前一同学的签名说,不景气的时候就该四处旅游。
话虽说如此,不过真的有心情旅游的人真的非常少。
就算出来旅游也花钱花的心不甘情不愿,看了就磋气。
再看看外面就业环境也很糟糕。。。。
不知道该怎么办。
最近连感冒都舍不得吃药。
叹气。
以前看到自己无缘无故囤着一大堆东西不用就有气。
不过现在总算明白囤货也有囤货的好处,虽然翻出来很多小样都散发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味道。。。。
都说opi贵,不过仔细看看,opi真的好大一罐,不知道能用到何年何月。幸好我大部分时候买的都是迷你套。
偶尔发花痴买一个大瓶的往往很不喜欢。
因为我甲床非常非常短,所以如果要留长指甲就一定要刷颜色,如果不刷,指甲就会一半是肉色,一半是透明的。
而且一紧张的时候就会咬手指甲,而而且我非常非常容易紧张,所以一定要刷上一层指甲油,才能留得长它。
我在逛日本cosme的时候,那里的女人说,不景气的时候,要漂亮就要diy。所以类,头发要自己染,甲油要自己涂。
所以我最近都在家涂。美甲店拿出来的opi都形迹可疑,好几瓶一看就是假的,剩下的寥寥几瓶里面的液体也十分可疑,opi哪能抹出这么恶俗的颜色,侧那搞得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像舞小姐。
所以嘛索性挽起袖子自己来好了。
跟化妆不同,甲油好像基本上没有啥技巧可言,就一个字:练。
注意点有很多很多:
涂的时候,拿刷子的那只手的肘部和小拇指要找好支撑点;
刷子一面留下需要的甲油,另一面要刮干净;
两笔或者三笔甚至一笔其实都可以;
涂一遍就ok的颜色就别涂第二遍了,增加失败的几率。不过有些深颜色只有涂两遍才会匀才会好看;
深颜色要涂底油,而且,深色本来就要涂得厚厚的才有质感,不过干得好慢,要预留多一点时间等干,如果表面一干就要准备做饭,这样会非常囧。
深色可以在指甲两边留白,很好看,浅色就不要妄想了;
出界了也要等到甲油干了再用牙签裹药棉沾洗甲水擦干净;
如果只打算留两天,那就不要擦亮油了,非常时期一切从简。如果接下来一个星期都不想理它,最好再抹层亮油,亮油划毛了再抹层亮油再划毛再抹。喜欢深颜色或者经常技术不过关抹太厚的童鞋推荐速干亮油。
关于颜色,主要有漆光,珠光,闪光三种。很多人会把珠光和闪光混了,其实完全不同,珠光在日语里面直接叫珍珠,很形象,英语貌似叫frosted,文化差异啊。。。
我这个乡下妹几乎讨厌所有的珠光色,会显得甲盖很大。上海宾馆一前台指甲超级宽还动不动就涂金色珠光的甲油,见一次被雷一次。。。
闪光就是shimmer,暗的颜色或者浅色带微闪会满好看的,不过鲜艳的颜色一带微闪就容易恶俗。正红本身其实显得很风尘,不过加层大亮片反而变成天真(lolita)式的卖弄风情,很值得一试。
我的大部分的甲油都是漆光的,漆光真的超级不好涂,尤其浅色,还不能涂太厚。
见过最漂亮的手指甲是在豫园万丽见到的,不愧是大酒店,前台的手都修的很干净,颜色也都是舒服的肉色系。
像宾馆啊,酒店的服务生如果擦个黑色甲油,估计会被投诉投死。
所以导游也乖乖的用安全色比较好。。。。虽然其实秋冬我都爱用冷色系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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